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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某非吸案公开披露:依靠银行前员工身份便利,非法吸收资金7000余万

2019-12-25 13:10:17 和讯银行  南墙

南宁某非吸案公开披露:依靠银行前员工身份便利,非法吸收资金7000余万

    投资接连失败,非吸更牵连近百家庭。

  12月24日,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公布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判决书,揭露了方某失败的大半生。

  一个做任何生意都以失败告终的男人

  判决书显示,方某1952年出生于广西南宁市,是农行南宁市邕宁支行退休职工。

  在银行就职时,方某并不甘于做一个打工的人,而是一直在自己创业,而这个创业的过程却一言难尽。

  1993-2008年,方某经营成衣摊、饭店、酒店等生意均亏损,亏损数额达人民币130余万。

  2008年9月25日,方某经营南宁市家伟房产置换有限公司,投入资本50万,因搬迁办公用房等在五年时间里亏损520万。

  2011年3月,方某成立南宁市世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情况良好预备上市,各项投资3000余万,因资金缺口600万上市失败,2015年10月停止对外办公。

  2014年10月,方某开始组建崇左市宝创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6月26日获得广西区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成立该小额贷款公司的批复后因客户上访未获得开业批文。该公司选址装修共计花费人民币30万,为开业找中介代办等投入200余万。

  另外,方某在柳沙、仙葫等地开设茶庄、药店等投资500万,均在2016年3-5月关停、转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7000余万

  方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事件发生在经营家伟房产公司期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方某在广西南宁市良庆区成立南宁市家伟房产置换有限公司,其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方某的儿子与女儿均在公司任职,公司主要经营房产置换的居间、行纪、代理等业务。

  自2010年起,方某利用其曾经在银行系统工作多年的便利,伙同子女以投资、公司资金周转为名,以给付高额利息为诱饵,未经国家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通过熟人介绍、口口相传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宣传集资,约定月息2分至6分,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的方式还本付息,分别向87人非法吸收资金。

  经核算,被吸收的资金金额共计7820.325万元,2017年7月11日止,方某等人非法吸收的资金尚有87人共计人民币6589.365万元无法返还。

  2016年,借予方某资金的其中一人以民间借贷未归还为由将方某告上法庭,要求其归还欠款,然后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方某行为已经涉及犯罪,将该案件的证据材料移交南宁市公安局。2017年7月11日,公安机关在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心脑血管科内将方某抓获。

  此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法院认为方某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伙同他人以投资、公司资金周转为由,以给付高额利息为饵,用口口相传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最终,良庆区法院判处方某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00万元;责令方某退赔各集资参与人缴纳的本金。

  方某的儿子、女儿已经另案判处。

(图片来自于网络)

(责任编辑:李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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