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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程实:应从经营与融资两方面纾困中小微企业

2020-02-05 12:02:37 中国经营网  张漫游

  本报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

  “经济下行压力之下,此次新型冠状肺炎对中小微企业的影响将深远而漫长。” 工银国际首席经济学家、董事总经理、研究部主管程实认为,中小微企业存在黄金抢救时间,建议政策尽快从经营与融资两方面介入,向中小微企业伸出援助之手。

  其中,程实建议,为缓解经营压力,应重点扶持风险敞口相关行业以及对潜在的损失适时补贴;为打通融资渠道,应广泛借鉴国际经验,向处于财务困境的中小微企业提供短期资金支持。

  遭遇经营与融资双重压力 中小微企业成为疫情冲击主体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018)数据显示,中小微企业主要分布于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旅游业、商贸业等疫情风险敞口较大的行业。其中,私营企业比例高达85%。程实指出,新型冠状肺炎具有强传染性,从消费端看,疫情防控引致地人流减少,让春节效应显著的住宿餐饮业、批发零售业、旅游业等备受冲击。而从生产端看,武汉封城及全国各地延迟复工,则加剧了中小微企业入不敷出的矛盾。

  程实认为,经营与融资双重弱势让中小微企业难以抵御突发风险。

  在经营层面,中小微企业不具有规模效应,单位成本较高,近年来在经济下行压力下财务状况存忧。“从占据中小微企业85%的私营企业经营情况观察,每百元营收的成本与费用均显著高于国有控股企业。由于私营企业规模较小且流程简化,为降低资金成本,大多采取‘款到发货’模式,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回收期长期处于低位。自2017年以来,国民经济整体降速,私营企业业绩显著承压。资产负债率由2017年末的52%上升至58%,应收票据与应收账款回收也显著放缓,回收期由2017年末的28.8天上升至2019年的44.6天。”

  在融资层面,在疫情造成营收大幅下滑的情境下,中小微企业现金流面临压力测试,而融资不畅让中小微企业的生存处境变得更为艰难。Wind统计口径下,2019年全年民营企业信用债净融资额为-1454亿元,而同期国有企业信用债净融资额接近4万亿元,更多的小微企业甚至没有发债或者借款途径。

  “从就业、产业、贸易以及创新等多个维度均可验证,正遭遇生存危机的中小微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石。”程实列举道,其一,中小微企业吸纳了我国约80%的就业,贡献了近70%的营业收入。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2018年中小微企业数量达到1808万家,占全部企业的99.8%,就业人数约为2.33亿,占全部企业吸纳就业人数的79.4%。

  其二,以私营为主的中小微企业在出口贸易中同样举足轻重。2019年私营企业的出口占比首次超过外资企业,突破50%。

  其三,中小微企业渗透在各行各业,它们的缺失将直接影响产业链完备度。

  其四,作为一国创新之源,中小微企业是每一个大型企业的成长必经之路,友好的创业环境有助于企业家酝酿新的商机与创意。

  “诚然,中小微企业应开展自救,在因疫情而变化的消费者需求与习惯中寻找新的商机。疫情来袭伴随着产业变迁,也正催生在线办公、在线教育、机器替代等全新业态。但是,现存的大多中小微企业却有资金链断裂的燃眉之急,没有政府的紧急救助,它们的短期生存危机或将扩散成长期经济风险。”程实如是说。

  经营层面开源节流 融资层面短期发力

  程实建议,政府对策应从中小微企业的经营与融资两大弱势入手,帮助中小微企业共渡难关。

  在经营层面应开源节流。为缓解疫情来袭对中小微企业造成的经营压力,建议政府从收入和成本两方面切入。

  收入端,政府重点扶持直接受冲击的相关产业。受疫情影响,政府机关的差旅会议等费用将大幅缩减,财政上可相应减少行政费用拨款,将其用于中小微企业援助。例如,在疫情得到控制后,建议政府通过发放市民福利等途径,提供餐饮、住宿、旅游等消费券,刺激相关产业迅速复苏。

  支出端,政府及时关注中小微企业遭受的三类损失,并实行定向补贴。第一,由于新型冠状肺炎被WHO列入PHEIC,出口企业将承担额外的检疫成本及新订单需求下降的隐性成本,建议政府对此类成本进行覆盖。第二,租金是中小微企业的高额固定成本,也将直接恶化企业现金流。万达集团对万达广场的商户2月的租金实行减免,但是房企和业主同样承受成本与现金流压力,建议政府对主动减免中小微企业主房租的房企实施政策鼓励和适当补贴。第三,对于交货期在即的企业,延迟复工将影响生产,或需承担延期交货的巨额赔偿,建议政府依据具体订单情况给予补助。

  在融资层面应短期发力。程实分析指出,短期资金支持是帮助中小微企业度过难关的重中之重。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报告(2018)》中显示,我国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已显著高于日本、法国等主要经济体,但贷款结构有待改善,且融资利率居高不下。LPR机制改革后,虽已出现小幅降息,但利率传导机制尚未完全畅通,短期内LPR的下调难以直接降低企业贷款加权利率。因此,除对中小微企业定向降准、降息之外,政府应推出更具针对性的专项应急基金,通过申请审批等规范流程,向处于财务困境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政策性贷款,并短暂放松银行对中小微企业借贷的资本监管要求。

  程实指出,长期来看,让中小微企业增强风险抵御能力还需更长效的机制改革,建议着重提升银行的风险定价与识别能力,顺应于企业生命周期客观规律衔接好不同融资模式。

(责任编辑:邱光龙 HF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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