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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期给付“高息”存款活跃 银行负债成本或被推高

2020-03-28 11:21:10 中国经营网  王柯瑾

  随着3月中旬央行下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存款利率管理的通知》,定期存款提前支取靠档计息等存款“创新”产品逐渐下架。监管的导向是推动整体存款利率下行,尤其是长端利率下行,从而降低银行负债成本。

  近日,《中国经营报(博客,微博)》记者通过调查采访发现,“高息”存款产品依然存在。在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的银行推介栏目下,存在多款利率不低,且不是简单遵从“提前支取按活期利率计算”计息规则的存款产品。

  多位受访人士表示,银行存款利率上浮的幅度仍要遵循监管的指导和当地自律机制的约束,风险和收益匹配才能良性循环。

  怎样定义“存期”和“提前支取”?

  3月25日,记者在京东金融APP查阅发现,在售利率最高的一款储蓄存款产品来自一家民营银行。据介绍,该产品为5年期储蓄存款,年化利率5%,起存金额为50元。该产品可提前支取,提前支取按照活期利率计息。

  但该行银行客服告诉记者:“这款产品总期限为5年,但存期超过37个月(3年零1个月)按5%的利率给付,不足37个月按支取日当日挂牌的活期利率计息,提前支取时不扣任何费用,也就是说37个月就是满期。”

  不过记者并没有在该产品介绍中看到“存满37个月就算满期”的字样。该行客服人员解释称:“只有当客户购买了该产品后,在提前支取时才能看到有这样的提示。”

  《储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到期的定期储蓄存款,全部提前支取的,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部分提前支取的,提前支取的部分按支取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其余部分到期时按存单开户日挂牌公告的定期储蓄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该民营银行相关负责人在回复记者时表示:“我行5年期定期存款是一款银行储蓄定期存款,完全按照国家监管要求执行存款保险条款,50万元以内100%赔付。本款产品提前支取是按照活期利率计息的,符合相关要求,如存满37个月,按照满期利率5.0%兑付利息。”而针对5年期存款产品存满37个月是否算“提前支取”仍存疑问。

  记者还发现,另一家民营银行也存在类似的存款产品。该款产品也显示为5年期存款,但分为7天、3个月、6个月和1年期不同的系列,即满7天、3个月、6个月和1年后,支取存款分别按3.2%、4%、4.1%和4.2%计息,不满上述期限的按活期计息。而该民营银行微信公众号直销银行对这款产品的介绍中,还使用了“灵活支取”“靠档计息”的字样。

  “根据融360监测的数据,今年1~2月,银行新发行的大额存单提前支取全部按照活期利率计息,靠档计息的智能存款产品也全部下架。”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分析师刘银平告诉记者:“去年LPR改革以来,银行贷款利率显著下降,但存款利率却没有相应下降,银行负债成本偏高、利差收窄,央行出台存款利率新规意在降低银行负债成本尤其是储蓄成本。”

  虽然智能存款产品下架,但“高息”依然存在,且从目前部分银行存款产品看,并不是简单地“提前支取按活期利息计算”。除上述银行存在设定“一个期限即为满期”外,最常见的方式是“按周期计息”,比如一款5年期存款产品,按12个月为一个周期派息,存满12个月给客户付一次利息,本金自动续投下一期。且如果客户存满一个周期后提前支取,有部分银行是不要求客户返还已付利息的。

  利率上浮达260% 负债管理仍“在路上”

  对于“满期”给付,或按周期计息提前支取时不扣回已支付利息等现象,业内人士分析认为仍会导致银行融资成本增加。

  兴业研究策略分析师郭益忻表示:“满一定期限即付息推高了存款的实际成本,与监管希望引导负债成本下行的初衷并不相符。”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诗强亦赞同这一观点:“会导致银行的融资成本增加,迫使银行提高放贷利率,从而加大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资金需求端的融资成本,这不符合监管期望的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虽然央行自2015年起取消了银行存款利率浮动上限,不过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银行机构可以自主调整利率水平,但仍要符合监管的导向和当地市场自律机制的要求。

  人行某中心支行行长向记者介绍:“自律机制主要为当地存款类银行参加,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自律管理,维护利率市场公平,不允许恶性竞争,对出现的新情况协调一致,达成共识。”

  郭益忻认为:“过高的利率超出了市场自律机制的要求,而银行出于规模和流动性指标改善的考虑,对存款追逐或将使得存款利率居高不下,不利于市场的良性竞争。”

  而在王诗强看来,银行存款利率上浮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当前,众多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收益均在4%左右,而货币基金的年化收益也有2%~3%,因此,一些中小银行和民营银行想要吸收存款就必须提高利率,否则客户宁愿放余额宝,存取更方便。银行之所以愿意以更高的利率吸收存款说明其有更高的投资,比如房贷、消费贷。上海、北京等地二套房利率5.5%左右,而消费贷、信用卡分期利率更是高达10%~18%,这给银行吸收存款带来足够的息差空间。此外,一些中小银行左手从个人客户手中按照4%的年利率吸收存款,右手与互联网巨头合作,玩资金批发游戏(同业拆借、联合放贷或者开展助贷业务),按照8%~9%贷款利率拆借给后者或者后者推荐的客户。”

  不过上述受访者均认可,目前部分银行尤其是小型银行,揽储的压力依然存在,负债管理仍“在路上”。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梁栋材表示:“商业银行当前面临一定程度的揽储压力,未来在银行业整体负债业务压力不减的大环境中,银行还是应该积极拓展其他负债渠道,例如成本较低的一般存款等,以缓解息差压力。总体来看,商业银行存款竞争,其实是服务、客户、产品等竞争的一种体现,要缓解揽储压力,需要从自身服务入手,针对客户需求,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从而夯实客户基础,维护好客户关系。”

  郭益忻表示:“不同类型银行应充分考虑自身客户属性,负债结构,有针对性地提高负债的稳定性,力争降低负债成本。对于国股大行,融资渠道多元,应当充分利用目前市场化利率下行到历史低位的有利契机,吸收1年以上期限的稳定负债,并着力调整负债结构,替换高成本负债。对于广大中小银行而言,应首先保障流动性安全、流动性指标达到监管目标,审慎规划资产增长目标,在可行的边界内降低负债成本。”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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