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银保监局关于同意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批复

渝银保监复〔2022〕1号

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渝农商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发行2021年二级资本债券的请示》(渝农商金融租赁文〔2021〕25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发行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二级资本债券,并按照有关规定计入你公司二级资本。

二、你公司发行和管理二级资本债券,应严格遵守《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和《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金融租赁公司发行二级资本债券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

三、你公司应在二级资本债券发行完毕后一个月内将有关发行情况和资本充足率变化情况向我局提交正式书面报告。

四、你公司应合理合规使用所筹资金,围绕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开展业务,禁止投向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的行业。在符合国家政策导向、监管导向和市场导向的前提下,加强差异化、专业化发展,增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

此复

重庆银保监局

2022年1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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