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银保监分局关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开业的批复

宁银保监复〔2022〕26号

厦门银行宁德分行:

《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关于申请东侨支行开业的请示》(厦门银行(宁德)〔2022〕3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东侨支行(简称:“厦门银行宁德东侨支行”)开业,核发《金融许可证》。

二、核定该支行营业地址为:宁德市天湖东路11-8号(美福嘉园A区)8幢1层108、109、110、111

三、核定该支行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代理兑付政府债券;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及担保服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经中国银保监会批准并经其上级行授权的其他业务。

四、你分行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介绍信或委托书、领证人员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到我分局领取该支行的《金融许可证》,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同时按规定向社会公告。

五、该支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如未能按期开业,你分行应于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报告。开业延期不得超过一次,开业延期的最长期限为3个月。该支行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的,本批复失效。

此复。

中国银保监会宁德监管分局

2022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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