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海颜)10月9日,河北银保监局发布公告,核准韩延敏邯郸银行副行长任职资格。
河北银保监局表示,韩延敏应自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邯郸银行应及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该局。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该行政许可文件失效,该局将注销该行政许可事项。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和讯网无关。和讯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