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银保监分局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浙商城支行更名的批复

毕银保监复〔2022〕63号

贵阳银行毕节分行:

贵阳银行(601997)毕节分行关于七星关区浙商城支行更名的请示》(贵行毕报〔2022〕136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浙商城支行”更名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星关区洪山支行”。

二、你行应自收到批复之日起10日内持相关手续到毕节银保监分局换领该支行《金融许可证》,并按规定做好公告工作。

三、本变更事项涉及其他法定登记变更程序的,你行应在完成相关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向毕节银保监分局书面报告相关情况。

四、你行应自批复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变更并向毕节银保监分局报告。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完成变更,本批复自动失效,由毕节银保监分局办理变更许可注销手续。

特此批复。

毕节银保监分局

2022年12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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