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金融消费者应选择正规金融机构办理贷款业务

2024-04-17 15:42:34 北京商报网 

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近年来,部分金融消费者通过不法金融中介办理相关业务,其知情权、财产安全权、信息安全权等合法权益遭到严重侵害。为保护广大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其对不法金融中介的鉴别能力,防范陷入不法金融中介陷阱,4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风险提示称,金融消费者申请贷款业务时,应选择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并颁发金融许可证的金融机构,可通过金融管理部门官方网站、热线等渠道咨询核实金融机构资质。要坚守诚信理念,向正规金融机构提供真实、有效的贷款申请资料。要不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警惕不法分子的不实宣传,坚决抵制扰乱金融秩序行为,共同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风险提示显示,在办理贷款时,金融消费者要充分了解意向贷款产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全面掌握贷款条件、还款方式、综合息费成本、违约责任等内容,并结合个人的收入流水、资产状况、负债能力等因素,审慎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同时,金融消费者应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不随意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不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或扫描二维码,不轻易授权非官方App使用协议,避免因个人信息泄露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风险提示称,当金融消费者与金融机构之间发生纠纷,倡导首先与金融机构进行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建议通过调解方式、向金融管理部门投诉或司法途径解决。若发现金融机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向金融管理部门反映,需提供身份证明及相应的事实和证据。若发现自己陷入不法金融中介陷阱,应注意保存证据并第一时间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通过正规渠道维权,维权过程要依法依规,切忌通过非法职业代理进行维权,以免遭受个人信息泄露、经济损失等风险。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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