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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京银行旗下盛银消费金融三名董事任职资格获批

2019-07-01 15:36:50 和讯银行 

  日前,自银保监会官网获悉,辽宁银保监局核准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三名董事的任职资格。

  批复显示,辽宁银保监局收悉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于李欣同志董事任职资格的申请》(盛银消金〔2019〕23号),《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于包宏同志董事任职资格的申请》(盛银消金〔2019〕24号),《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关于詹匡文同志董事任职资格的申请》(盛银消金〔2019〕25号)。

  根据《中国银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6号)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的有关规定,核准李欣盛、包宏、詹匡文任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银保监会官网显示,包宏于2013年12月3日,经辽宁银保监会批准,任职盛京银行董事会秘书。

  盛京银行官网显示,盛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是由盛京银行作为主要出资人发起设立的消费金融公司,于2016年2月24日获批开业,注册资本3亿元,由盛京银行与顺峰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大连德旭经贸有限公司等三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其中盛京银行出资1.8亿元,占比60%。

    以下为任职批复原文:

盛京银行旗下盛银消费金融三名董事任职资格获批

盛京银行旗下盛银消费金融三名董事任职资格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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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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